美國亞利桑納州現年 60 歲的退休工人蓋瑞 (Gary) 想出一個簡單又不至於違法的「賺錢」方式:他在自己所有的 1 美元鈔票上寫下「請把這張鈔票還給我,我很窮」並註明自家地址,結果真的有不少人將他花出去的 1 美元寄回,他每個月靠這方法能賺到 100 美元。
由於蓋瑞只是單純地向別人要錢,並沒有以非法手段逼迫他人,因此行為不構成違法。而他只使用 1 美元鈔票的原因是,跟 10 美元和 20 美元或更大面額的鈔票相比,人們更願意放棄區區 1 美元。事實證明,他的方法有效,越來越多的人願意將鈔票寄還,甚至還有從荷蘭或澳洲等國家的人特地將他的錢寄回,昂貴的郵寄費早已超過他原本的鈔票金額。
蓋瑞表示對自己的行為並不覺得丟臉,因為他希望有幽默感的人,能開個玩笑配合。也有人在歸還鈔票的同時,還在信裡對他的省錢妙招讚不絕口。(Oddity Central)